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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爱要趁早

01 |
北京的秋天,来时静静悄悄,去时轰轰烈烈,恍惚只是眨眼之间。
还没来得及欣赏香山漫山红叶,或者去深幽的胡同里走一遭,已经要将脖子缩在毛领里汲汲以求安全感。
时光流转,须臾不等人。
从小妈妈就喜欢念叨:“早起三光,晚起三慌。”
起得早了,一切事情料理妥当,就不会乱了阵脚,还能腾出更多时间,做其它事情,届时姿态自然从容潇洒。
每每想到因为时间紧凑而心慌意乱,做事时候心神不宁的模样,不觉起鸡皮疙瘩。
所以大多数时候,我都是个青睐“趁早”的人。
就连坐火车,我都是一个需要提前一个小时等在候车厅的人,哪怕是看书、哪怕是无聊地东张西望、哪怕是发呆,我不懂得“赶火车”是什么状态;
想要见一个人,马上去见,见不到也没关系,至少心里多一丝平静;
想要喜欢一个人,马上去喜欢,喜欢不到也没关系,早点失望利人利己。
“趁早”的好处述说不尽。
所以许多事情要趁早——
逛街要趁早,林林总总服装店促销活动,好东西只那么多,抢的人不绝如缕,去得晚了,只能在次品当中选取更次,挑挑拣拣,心灰意冷,要么乘兴而来,败兴而归,要么心有不甘,选择差强人意那一件,总之是憋屈,花钱还花不出淋漓爽快;
旅行要趁早,大都市的流光溢彩,小城镇的安逸祥和,自然山川的磅礴万千,风物民俗的琳琅缤纷,领会感悟得较早,就不至于动辄一副惊为天人状,叫人看轻;
出名要趁早,代表人物张爱玲、亦舒,早早投稿、早早出名、早早挣稿费,买化妆品买新衣裳或者其它,满足欲望,令旁人不能小觑,自然心境眼界和同侪不在一个段位;
还有,恋爱要趁早——
代表人物但丁、彼特拉克,虽然只是少年时候头昏眼热的单相思,但凭着这一腔不能满足的痴情,他们写出了《神曲》、《情歌集》,跻身“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坛三杰”,在还不能够世故的年纪,最容易化身爱情的信徒,于是才有那太多人“寤寐思服”的纯粹狂热,再加上才华的加持,不假时日酝酿发酵出艺术精品,魅惑众生。
这是一种能力,有时候读一些成熟(生理心理)作家写的爱情,要么太过世故腌臜,要么太过粉饰虚假,难免嗟叹。
当然,他们的例子不足以动人,因为太过高不可攀,而且,不是所有人“早恋”都是为了写出鸿篇巨制。
有些人甚至还要搬出歌德的“少年维特”来堵我的嘴。
没关系。
大多数人的恋爱,到不了这样的火候和境界,只是平添一层诗意惆怅的回忆。
有回忆慰藉余生是好的,所以要趁早,越到后来,越容易爱无能,就像性无能一样。
02 |
事实上,恋爱这种东西,也讲究天分。
有些人一生一世跌跌撞撞,到老到死都浑浑噩噩,都不懂什么叫爱与被爱的感觉——这或许还是一种难得的幸运,无知有时候是一种福气,爱情,像亦舒在《玫瑰的故事》里讲的,是一场瘟疫。
我们必须承认,大多数人都是恋爱的庸徒——没有灵气、没有顿悟。
不过只是在一层平淡的表象里浮潜,而且安心与此,根本不至于伤筋动骨。
有些人比较通灵,爱一场已经足够,全情投入,丧魂失魄,从此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,少了许多零碎折磨。
早早天雷地火,早早浓情蜜意,早早零落成泥,早早看破红尘。
看破红尘,倒未必要出家,有些人穿五彩斑斓衣裳,内心已是一具枯木,多少甘霖也唤不醒那种。
张爱玲情感失意后写信给胡兰成说,“我必不至于寻死觅活,我将只是萎谢了”。
言外之意就是,我还不至于爱你到为你赴死的地步,但为你坐无期监牢还是可以的。
还有深得张爱玲精髓的亦舒,她在《人淡如菊》里塑造了一个爱上比自己大十几岁的有妇之夫的留学生。
为他和对方家人斗智斗勇,为他离开英国又返去。
执迷狂热地深陷一段注定消耗、不为世所容的恋爱当中,终于精疲力竭、幡然醒悟。
那样年纪轻轻,那样暮气沉沉,因为爱情的缘故。
为了年轻时候的爱情“守活寡”还是好的,还有些人拼了身家性命。
这样的例子,不举也罢。
所以总有些人说,那样的爱情,一生只能经历一次,一次好像也够了,已经要感激上苍,哪怕前路迢迢。
后来的都只能是将就,是摧枯拉朽,是聊胜于无,
和爱情无关。
我是深信的。
而有些人这样说,我知道他是因为短时间的寂寞,或者顾影自怜地炫耀,做不得数的。
03 |
像电影《温蒂尼》里的女主角。
她真的是为了爱情而生的女子,前任见异思迁她可以“以死相逼”,新男友被他间接害死她可以凭一己之力报仇雪恨然后再自我了结。
为什么不活下去?
因为活下去的这个世界和自己,不配回忆过往的华丽。
我羡慕那些看完电影可以以“矫情、自作自受”等短平快的辞藻一语封喉的人们。
他们并非不懂爱情,他们只是很幸运地,不必一头扎进爱的深海里。
他们不会明白,爱情的缺氧状态,他们不会明白,被爱情如水藻捆缚住手脚那种挣扎绝望。
有些人把爱情细嚼慢咽,有些人把爱情生吞活剥。
有些人的爱情缓慢滋养,绵延生息,有些人的爱情消化不良,五内俱伤。
这两种人,无法理解彼此。
前面一种人永远想要劝导后一种人少些折腾多接地气,最喜欢念叨的就是“柴米油盐酱醋茶”,爱情必须有生活打底才有枝可依;
后面一种人永远在心里暗暗嘲讽前一种人背叛了爱情,把爱情和婚姻和传宗接代和金钱和名利混杂在一起简直就是耍流氓。
无可救药的是,谁都没有错。
因为不同的人和爱情的缘份不一。
就像有些人看见巴黎圣母院,发自内心地赞叹它的构造它的历史它的朝不保夕,而有些人只会说——咦,真高。
如果这两种人之间有唯一的共同点,那么应该是——
总会在人生中某一些短兵相接的时刻,会彼此瞭望、彼此同情、彼此歆羡。
“早恋”,然后“早悟”——
原来爱情不是全部,没有那么舍我其谁,没有那么高深莫测,没有那么可歌可泣。
没有爱情,错过了爱情,一样可以活,而且活得不是不好。
原来我和爱情的缘分不过如此。
-END-
-回眸-
周迅到底有多高级?
多少个姜喜宝,才“配得上”一个勖存姿?
《千与千寻》——人生中的一堂必修课
人间得一奥黛丽赫本足矣
在唐顿庄园里做一场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