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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这么短要亲够50个好看的男孩子才够本。

图| 电影《黑天鹅》
前天逛街的时候我带着James,心情愉悦,分外开心,逛得琳琅满目,也买得两手负重。
上周看电影的时候我是和Michael一起,看的天才枪手,结局我不太喜欢,我总是觉得太残忍的结局让我心堵,我是个不那么喜欢正义的人,正义是因为三观,但我不是一个三观正好和大部分一样的人。
就像刚刚我准备出门,约上的是Richard。Richard很挑逗,很调皮,心情低沉的时候我就喜欢找他一起出门,会让我有不一样的感觉。
其实Jake也是我的炽爱之一,是的,之一,人生苦短何必专一。

是不是觉得我最近约会很丰富,我也特么希望这些男孩儿是真的男孩儿…….但可惜不是。
我说的是TF的口红,逛街的口红看电影的口红上战场的口红。
我很喜欢TF用男孩儿的名字命名口红的行为,很酷,一套有五十支,我很想把一整套都买下来,然后涂不同的口红,在不同的场景,约不同的会,亲不同的好看男孩儿。
我很喜欢口红,也很喜欢买口红,就算是相同的颜色,有不同的外壳我也想买,是不同的品牌我也要买,我包里永远放着的一定是一支口红,哪怕是最最紧急的时刻,我也能用一支口红涂上一点腮红和口红,整个人的气色就不一样啦,见谁都不会觉得太狼狈,口红是我的战袍,我的精神爱人,我的重要秘密武器。
和我恋爱的人很少,和我接吻的人很多。
我想恋爱的人很少,我想kiss的人很多。
被一个人喜欢太难,但亲一个人很简单。
仅存一秒的喜欢,也是一种喜欢。
我和男孩子约会前,挑衣服其实没什么太费心的,我的衣服都是差不多的风格,比较甜美而且露腿,我真正会仔细挑选的,是口红。
口红太重要了,很多直男确实分不清口红,但根据我的亲身实战,男孩儿对于口红的细微差别,还是能有微妙的差距。
这份差距称之为“想亲” “不想亲” “很想亲” “特别想亲” “忍不住一直看” “看起来就想尝尝”。

我记得我和一个学霸男孩儿约会的时候,在自己的口红盒前端详良久,考虑良久,最后选的是TF口红的Tony,微微带闪的水红色,我们一起抱着电脑在咖啡厅里,我写稿,他写论文,是一个下午,阳光打在我脸上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还蛮清透的,是个蛮愉快的下午,虽然没有接吻,但是他后来和我聊天的时候说我的口红颜色真的很好看,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想亲一下啦。
你看我们自始至终没有暧昧过,但是某些时刻的某些相处,就是会让人心神荡漾呀,不管你想不想和他荡漾一下,都要做好让他荡漾的准备,这样主动权和选择权就在你手上了。
Jack是带一点紫色调的梅子色,我这种暖黄皮薄涂上去非常显白,稍微涂厚一点点的时候,就带一点成熟。我一个成熟的朋友邀请我充当一次某宴会的舞伴时我选择了这支,穿了一身不出错的深色小黑裙,露腿,黑白的手包,头发做了微卷,七厘米的高跟鞋,细碎的钻石锁骨链。
他那天看到我时在我耳边说你今天真好看,小女孩突然长大的感觉。
Hiro是非常难买的人鱼姬色,一点橘色又偏粉,还带着金色。
我印象最深的一次,是暧昧过的一个嘻哈男孩儿半夜给我发消息,问我要不要看日出,带我去一个神秘的地方看日出,我说好。
他让我记得穿厚一点裤子,因为他骑机车来接我的,风大,冷。
我说好。

他在楼下等我,我下楼的时候他看我挺无奈地笑,因为我还是露腿了。
我穿着很大的黑色卫衣,带着帽子,我没有化妆,但涂了人鱼姬的口红,黑暗里也没什么金色在闪,只是气色好一点。
在马路上呼啸而过时我的膝盖真的非常冷。
但是朝阳出来的时候,我们对望一下,他说你的嘴唇真美。
我是不是太心机婊了,这种人鱼姬的金色就是光打着才好看呀,带着心机的闪烁,像在勾引他无声地说:
亲我。
我们在朝阳初始的时刻,接了一个充满朝阳色号的吻。
这是我关于Hiro,Jack和Tony的记忆,人生那么短,要亲多少个好看的男孩子才够本。
所以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TF口红,除了名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持久很棒,但我最喜欢的还是,那些男孩子带给我的记忆,和我选择口红时的快乐。
口红是唇角隐秘的风情万种,要像羽毛拂过心中一样令人心痒得不留痕迹。
所以连名字都让人联想到暧昧约会的TomFord口红,让我忍不住想买,它美丽又收敛,妖娆又清纯,它让我渴望着一场场心跳的约会,涂抹的瞬间会忍不住脸红,觉得在和一个叫这个名字的男孩接吻。

TomFord太坏了,五十支口红,五十个名字,五十个好看的男孩儿,五十场甜蜜的约会,五十个不一样的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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